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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校全稱 | 上海大學 | ||
| 二、就讀校址 | 寶山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 99 號 | ||
| 延長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靜安區延長路149號 | |||
| 嘉定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 20 號 | |||
| 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 | 上海大學 | |
| 名稱 | |||
| 證書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 ||
| 種類 |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機關紀委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 七、報名條件 | 1.就讀于上海市普通本科院校,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 ||
| 2.參加過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于2020年秋季入學的在籍在校、且經學籍所在院校同意的一年級優秀本科學生; | |||
| 3. 學習成績優良,大學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均須及格(含第一學期補考及格)。 | |||
| 注:(1)凡報考插班生的考生僅能填報一所院校中的一個專業。 | |||
| 八、招生計劃 | 詳見《上海大學2021年插班生招生信息匯總表》 | ||
| 九、考試日期 | 2021年5月29日 | ||
| 十、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 入學后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
| 十一、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比例不限 | ||
| 十二、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上海大學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專業限制詳見《上海大學2021年插班生招生信息匯總表》。 | ||
| 十三、報名、考試及錄取原則 | (一)報名 | ||
| 1.網上報名 | |||
| 時間:2021年5月12日-5月18日 | |||
|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統一報名平臺”辦理報名手續,并上傳以下材料(所有上傳材料均須為JPG格式): | |||
| (1)本人身份證原件人像面掃描或拍照件; | |||
| (2)“報名平臺”上下載的報名表的掃描或拍照件(須本人簽字); | |||
| (3)學籍所在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習成績證明原件的掃描或拍照件(成績匯總表須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院系蓋章無效,復印件無效); | |||
| (4)學籍所在院校出具的《2020年高等學校統一招生錄取新生名冊》掃描或拍照件(須加蓋校招生辦或檔案館公章)。 | |||
| 2.資格審核 | |||
| 時間:2021年5月20日-5月25日 | |||
| 3.資格審核查詢及下載打印準考證 | |||
| 時間:5月27日9:00-5月28日18:00 | |||
| 考生登錄“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下載打印準考證。 | |||
| (二)考試 | |||
| 1.考試科目:詳見《上海大學2021年插班生招生信息匯總表》。 | |||
| 2.考試時間:2021年5月29日 | |||
| 特別聲明:學校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提供歷年考試試卷以及復習資料,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 | |||
| (三)錄取原則 | |||
| 1.學校根據各科目的考試情況,劃定各科目的合格分數線; | |||
| 2.各科目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后,學校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考試成績總分(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預錄取,如遇末位同分,各專業依次比較下列科目成績, | |||
| 檔案學:英語(筆試); | |||
| 法學:法律基礎; | |||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高等數學A; | |||
| 冶金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大學物理; | |||
| 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無機化學; | |||
| 若再同分,則比較高考成績(高考總分按750分折算)。 | |||
| (四)考試成績及預錄取結果查詢 | |||
| 1.考試成績及預錄取結果將于6月中下旬在“報名平臺” 公布。預錄取名單將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請于7月中旬登錄“報名平臺” 自行下載預錄取通知書; | |||
| 2.被預錄取的插班生新生務必于開學報到時,提供一年級就讀所有課程的成績單(加蓋學籍所在院校教務部門公章,院系蓋章無效,復印件無效)。大學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及格(含第一學期補考及格)的學生,學校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如有不及格者,學校將取消預錄取資格。 | |||
| 十四、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
| 2.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1200元 (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 十五、資助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上海大學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還可按規定申請集經濟幫扶、能力提升、視野拓展為一體的發展性資助。學校還按規定實行服義務兵役資助和中西部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以及教育類、體育類、藝術類等獎學金,各學院還設立獎助學金。 | ||
| 學校承諾:確保被上海大學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 十六、其他須知 | (一)學籍管理 | ||
| (1)學校將錄取名單和有關材料上報上海市教委審批。經審批同意的學生按“插班生”途徑轉入上海大學相關專業就讀,進校后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管理; | |||
| (2)插班生不再享受上海大學校內轉專業政策。 | |||
| (二)防疫須知 | |||
| 1. 來校參加考試的考生應遵守上海市及上海大學相關防疫措施規定,積極配合防疫和考務工作。學校將提前公布考前提醒,請報名考生關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告,并按相關要求做好考前準備。如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無法參加考試,將視為放棄報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 |||
| 2.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勢變化影響招考安排,學校將另行發布公告。 | |||
| 十七、網址及聯系電話 | 上海大學網址 | ||
|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 | |||
| 咨詢電話:021-66134148(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
| 十八、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上海大學插班生招生全程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 ||
| 本科招生舉報電話:021-36215782(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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