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對于一些想要參加統招專升本的上海考生來說,考生們對于華東政法大學還是比較熱愛的,歷年的招生也是比較火熱的,那么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學院的論述真題吧。
為此,上海專升本網為廣大考生整理了:2021年華東政法大學專升本法律基礎名詞解釋真題測試

2021年華東政法大學專升本法律基礎名詞解釋真題測試
1.法的制定(概論P26)
法的制定即立法,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廢止法的活動。
2.行政復議(概論P110)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有關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申請,對有爭議的行政行為加以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行政司法活動。
3.不當得利(概論P123)
沒有合法根據(即合同與法律上的原因)取得利益,并造成他人損害的,稱為不當得利。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包括: (1)必有一方獲得利益的事實(從而 與侵權行為有區別);(2)必使他人蒙受損害:(3)上述得利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4)得利并致人損害沒有合同或法律上的依據。
4.公司(概論P177)
公司是與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合作社企業相對應的企業組織形式,是依照公司法設立和運作的企業組織。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可以將公司定義為:依照公司法設立的,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
5.公海自由(概論P337)
公海自由被看作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礎。其內容最初意味著公海不屬于任何國家,各國的船舶在公海上享有不受別國干擾的航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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